教堂负责人即使是因私外出探亲也需要获得批准,同时必须提交详细的行程。不遵守规定会导致教堂关闭。
近日,《寒冬》获取辽宁省丹东市宗教事务局于2018年5月下发的文件,名为《丹东市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有关工作管理制度》。该文件除了对宗教活动场所资金、重大事项报告、教职人员的学习、考核事宜作出严格规定外,对宗教负责人的出行管控也近乎苛刻。
所谓的 “外出请销假制度” 规定,如果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离市外出1天以上,需提前3天向市宗教局业务科请假,无论因公或因私外出,都必须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请假须写明事由、时间、地点、指定临时负责人,临时负责人的联络方式等;外出期间要保持联络畅通,如行程有变,须及时提交补充报告;返回后,须及时向宗教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
文件还规定官方教职人员每年都要接受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依法管理内部事务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宗教教职人员每年不得少于两次集中学习,学习内容包括党的方针政策、宗教政策等。
类似政策也在辽宁省沈阳市落实。据沈阳市一处三自教会负责人称,去年5月,该市公安局、宗教局、国保支队联合召开会议,会议要求各官方教会执事、法人代表、教会负责人外出需向宗教局请假,没有批准的跨省旅游、探亲都不行,更不允许出国。
一位三自教堂牧师说,以前只是针对异地讲道或者到港澳台、出国才需要经过宗教主管部门批准。
一些其他省份的官方教会教职人员也向《寒冬》反映,有教职人员去管辖范围内的乡镇扶持三自信徒也会遭到抓捕,这在以前是很少出现的。
而私自外出遭到的处罚也更为严厉,以前出现此类情况,教职人员会被宗教火局叫走谈话,现在他们则面临被撤职,甚至关闭教堂。
2018年6月,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的一名三自教会讲道人因到湖北参加培灵会,被本地宗教局官员训话,并声称给她半年时间,如果发现她 “不听话”,就关闭其所在的三自教堂。此后,每月都有宗教局、派出所的人员到该教堂巡视,若发现名字不在花名册上的人就查问。
来源:寒冬/王安阳
附《丹东市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有关工作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