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普遍定期审议谴责中国侵犯宗教自由

19 / 10 / 2018
联合国普遍定期审议谴责中国侵犯宗教自由
人权与文明联盟厅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日内瓦的会议场地,中国将于11月6日在此接受普遍定期审议(Ludovic CourtesCC BY-SA 3.0

马西莫·英特罗维吉(Massimo Introvigne)

每隔五年,联合国成员国都要接受联合国对其人权记录的定期审议。下一轮对中国的审议将于11月6日进行,并且这次审议的首次报告强调了中国严重侵犯宗教自由的行为。

普遍定期审议是一种人权机制,要求联合国各成员国每隔五年都应在日内瓦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其人权状况的审查。对中国的又一轮定期审议将于11月6日进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发布了首份重要文件。该文件是一份执行概要,其中高级专员选定并总结了非政府组织所递交的关于中国的报告中的重要发现。

该文件适当简短,并涵盖了人权的各个方面。不过,文件里多家非政府组织的主要发现中,有几项都涉及宗教自由问题。

关于西藏,该报告指出:“中国拒绝给予藏族人自决,继续对藏族人权维护者进行攻击和使用酷刑。中国制定了积极侵犯藏传佛教徒宗教自由权的政策和做法。当局使用’以汉族为中心’的学校,作为将藏族人同化进汉文化的机制。”

该报告还指出:“自2016 年4 月前后以来,数万名维吾尔族人和其他少数民族被送往法外’政治教育中心’。他们被无限期单独关押在那里,而未提出指控或予以审判。”

总的来说,“中国通过两项法律限制宗教自由:(1) 《宗教事务条例》;(2) 《刑法》第三百条,这两项法律只准许在政府部门登记的宗教组织举行集会。……中国法律不给予宗教和信仰自由,因为中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积极参与被列为’邪教’的群体属犯罪行为,可判处三至七年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作为此类法律运用的例证,“2014-2018 年间,中国共产党的监测、逮捕和迫害造成至少 50 万名全能神教会基督徒逃离家园,几十万个家庭离散。”

文章来源: 寒冬  /  马西莫·英特罗维吉(Massimo Introvig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