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中共定为恐怖分子 在内地维吾尔人生存权遭剥夺祸及汉人

15 / 11 / 2019

在外地谋生的新疆穆斯林遭到严厉监管,因“去极端化”口号而备受歧视。而汉人若与其交往密切也会受牵连甚至还会被拘捕。

江西省的王先生因生意结识了一名在本市工作的维吾尔人,令他没想到的是,他却因此招惹了不少麻烦。

“中国现在有一部法律叫反恐法,应用范围很广,新疆人被定为恐怖分子。”王先生告诉《寒冬》,“他们离开新疆到其他地方生活都要到当地派出所登记,每个星期还要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打一次电话。”

王先生的这位朋友因一次没有按照要求给派出所打电话,被警察锁定监控,而王先生因频繁与这名维吾尔人接触引起警方注意,并遭到警告,不要再与维吾尔人接触,因为“他们是恐怖分子”。

王先生对这一警告未予理睬,可想而知,很快麻烦就找上门了,他被警察带走,最终缴纳了2000元人民币(约285美元)的罚款才得以获释。

租房几乎不可能

王先生透露,“恐怖分子”的标签让维吾尔人很难租到房子。“如果有人租房子给维吾尔人,警察就会去找房东,房东怕惹事通常不会租房子给维吾尔人,同样,维吾尔人找工作也没有人敢要。”他解释说。

类似这样的歧视性做法在全国各地还有很多。6月的一天,河南省濮阳县十多个警察闯进一对维吾尔夫妇租住的房子,勒令房东立即将他们赶走。

房东试图向警察解释,该夫妇的租房合同还没到期,说他们人挺好,从不闹事。尽管如此,警察还是勒令房东当天无论如何都得把这对夫妇撵走,否则出了事就要他负责。当天,这对维族夫妇被迫搬走另觅他处。

“在这对新疆夫妇被撵走之前,警察每月至少来找他们检查一次,还不许他们在这做生意。”房东向《寒冬》透露说,“村干部也三天两头给我打电话盘问新疆夫妇的情况,让把他们撵走,还警告我以后不能把房子租给新疆人了。政府找事,糟心死了。”

宾馆被强制要求举报维吾尔人

当局常以“反恐”之名袭扰离开新疆在外谋生的维吾尔人。今年早些时候,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某县公安局反恐部门要求当地酒店、宾馆签写“反恐责任状”,他们称该要求是“进一步加强反恐工作管理”的重要内容。一旦签署责任状,就意味着宾馆同意没有政府许可绝不为新疆人员办理入住手续。

他们还被要求及时将到宾馆入住的新疆人的身分信息上报反恐大队。警方威胁称,如果不照办他们将会被吊销行业许可证,宾馆会遭查封,业主本人也会有大麻烦,受到处罚。

某酒店签署的反恐责任状
某酒店签署的反恐责任状

内蒙古某宾馆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寒冬》,7月,一新疆商人携妻儿入住其所在的宾馆。宾馆老板马上把这名旅客的身分信息上传到了与公安局服务器接通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仅十几分钟便有特警赶到宾馆,对新疆旅客的身分信息、出行原因及当地有无亲属等情况进行详细盘问。

某酒店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图
某酒店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图

面纱和大胡子被视为恐怖主义的标志

2017年,新疆当局颁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后,留大胡须、戴面纱均遭限制。在中国其他地区,有这些特征的人也开始被视为恐怖分子,受到严格管制和迫害。

甚至早在此前,对所谓的“恐怖分子”的搜捕迫害就在中国各地逐渐蔓延开来,省级与地方政府都采取了“防范措施”。例如,2016年3月,内蒙古满洲里市反恐办公室下发了一份名为《全民反恐积极举报涉恐情报线索奖励规定》的通告,该文件鼓励所有市民向警方举报有以下具体特征的男性:前额高突、浓眉大眼、眼睛凹陷,留有大胡子。蒙面纱或穿吉里巴甫服(蒙面罩袍)的女性也是必须举报的对象。

来源:寒冬/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