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种族灭绝——中国

28 / 11 / 2018
柬埔寨——种族灭绝——中国
大法官尼嫩(Nil Nonn)(Extraordinary Chambers in the Courts of CambodiaCC BY-SA 2.0

11月16日,柬埔寨前红色高棉政权最后两名在世的领袖因种族灭绝罪成立,被判处终身监禁。虽然这是一个胜利,但只算赢了一半,因为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仍然没有认定那些狂热的毛派(指奉行毛泽东思想)分子在1975至1978年期间对本国人民犯下的「自我屠杀」这一滔天大罪。究其原因,跟他们在境外有强大的支持者为其撑腰有莫大的关系。

作者:马可·莱斯宾蒂(Marco Respinti)

今年11月16日星期五,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作出了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裁决。尽管这次判决发生在柬埔寨,但对中国来说也非常重要。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是经联合国与柬埔寨这个中南半岛国家达成协议后于2006年成立的特别法庭,由柬埔寨法官和国际法官组成,大法官尼嫩(Nil Nonn)担任审判长。该法庭裁定,92岁的农谢(Nuon Chea)和87岁的乔森潘(Khieu Samphan)犯有种族灭绝罪。红色高棉曾是一个令人发指的共产主义政权,在波尔布特(Pol Pot,别名Saloth Sar,1925—1998年)当政期间,农谢是红色高棉的二号人物,而作为四号人物的乔森潘则曾任民主柬埔寨(即红色高棉)政权的国家主席。

实际上,此次判决并不会给两位前红色高棉领导人的境况带来什么改变:自2014年8月7日,二人因反人类罪被判终身监禁后,就一直在狱中服刑,他们只是又被判了一次终身监禁。不过,这是柬埔寨法院首次宣判红色高棉领导人种族灭绝的罪名成立并批准生效——执法的不是普通的法庭,而是联合国所支持的特别法庭。为了调查这个案件,特别法庭耗资3亿美元,耗费了10年的时间。

波尔布特是法国大革命(1789—1799年)的忠实崇拜者,他在巴黎有几位”鱼子酱左派”|朋友(他们自称是社会主义者,但生活方式与社会主义价值观相悖),比如存在主义哲学家让-保罗·萨特(1905—1980年)。 1975年4月,波尔布特领导的红色高棉民族主义左翼在柬埔寨夺取政权。这个政权名称中有”高棉”二字,是因为高棉是该国最大的民族(占全国人口的87%),有”红色”二字则是因为他们是柬埔寨共产党的追随者。

柬埔寨整个国家从此落入了深渊。波尔布特的统治模式仿效中国时任主席毛泽东的革命式大运动,——首先是进行再教育、劳改、大屠杀、经济乌托邦、社会实验(还有医学实验)、迫害一切宗教,;然后是驱逐、残杀外国人,与外界切断联系,对前苏联也不例外。柬埔寨人被”农业社会主义”奴役着,他们的奋斗只换来了饥荒。 “中产阶级”职业(教师、律师、医生)被取消,学校和医院被关闭。西方医疗被”国家救济”所取代。银行、金融、货币、司法机构全都被废除。一切宗教被特别设立的政府部门定为非法遭到铲除。使用西方舶来品是死罪,他们把外文资料都看成是谎言,所以像说外语、戴着进口的眼镜看外文这类事也是死罪。

琼邑克(Choeung Ek)位于金边以南约15公里处,曾是一个果园,是众多杀戮场中最著名的一个。在这一带,有一些可怕的地方,其中有一棵树是专门为孩子们准备的:他们提起小孩双脚,然后狠狠将小孩的头部击向树干至死。柬埔寨的恐怖事件甚至发展到了人吃人的地步:后来有证人在法庭上证实,被斩首的犯人的身体部位被行刑者吃掉这类事情确有发生。

红色高棉政权下,语言也变了,历法重编了:新的革命历法从”零年”开始,也就是说,”红色高棉”掌权以后,他们称自己为”零年前的高棉人”,因为”红色高棉”是当时的亲王对反对他的共产主义者们的称呼,所以他们不喜欢。

“党—国—神”的字面意思是领导人集三者于一身。波尔布特和他的同志们把”安卡”(Angkar Padevat,意思是 “革命组织”,或者称为Angkar Loeu,即”高级组织“ )称为一切事物的起源,并掌控一切。这是一个鲜为人知的组织,凌驾于任何事物之上,对于这个组织来说,人、事、物只不过是一种工具。人们必须尊其为”政治之神”,它是法律、正义,它是革命的守护者,它是一切事物的衡量标准,它是”人民公敌”的铲除者。它自封为神,事奉它的”祭司“是“党的核心”成员,即中央委员会、“党中央”(Kena Mocchhim)。他们彼此称呼对方为”兄弟”,后面加上一个号码。当有人把农谢称为红色高棉政权的2号人物,把乔森潘称为4号人物的时候,这种称呼就可以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

此刻我想到了德裔美籍政治哲学家埃里克·沃格林(Eric Voegelin,1990—1985年)关于把意识形态当作内在信仰和”变相的宗教”的研究,还想到了具有浓烈种族主义色彩的民族共产主义。在朝鲜,占主导地位的民族共产主义改头换面叫做主体思想(Juche)。在此提醒一句,不管何种形式的 “真正社会主义”,其实都是“红色民族主义”,因为所有“棕色社会主义”都是从“红色法西斯主义”发展而来的。

1979年1月7日,亲前苏联的越南共产党入侵金边,波尔布特政权轰然倒台。越南人自己计算的红色高棉政权下的遇难者大约有330万。这个数字包含了由于意识形态原因造成分配不到粮食导致饿死的人数。当时的柬埔寨一边让国民勒紧裤腰带,为铸造共产主义新战士服务,一边却把粮食出口中国。关于死亡人数有不同的版本:美国国务院的数据是120万遇难者,耶鲁大学估算有170万,学者鲁道夫·拉梅尔(Rudolph J. Rummel)说有200万[1]。波尔布特本人承认杀了80万人。柬埔寨1972年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有710万居民:这意味着从1975年下半年到1978年底,超过25%的人口被消灭了。

历史上再没有哪次大屠杀死亡人数占国家总人口的比例如此之高,但是,如果只是把它看成一时的疯狂举动,那未免想得太简单了,其实并非如此。相反,大屠杀很明显是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体系造成的必然后果,尤其受到毛派思想的影响。正如《寒冬》杂志曾强调过的,如果没有中国,红色高棉政权无论是在意识形态上还是在历史上都不会存在。因此,将民主柬埔寨时期的罪行全部曝光,中国现届政府肯定会公开否认中国以前曾支持过红色高棉,但如果曝光能使中共停止现在推行的那些不亚于柬埔寨种族灭绝的政策,这才是最重要的。

11月16日的重大裁决把不为人知的黑幕公之于众,道出了一直没能将柬埔寨实施暴行的杀人凶手绳之以法的原因。除了农谢和乔森潘之外,只有战时名字叫杜赫(Duch)的康克由(Kaing Guek Eav)一个人被判入狱。 2010年7月26日,他因反人类罪被判35年有期徒刑,然后于2012年2月3日改判为无期徒刑。他曾领导过红色高棉政权时期的特别警察部门Santebal(意思是“和平守护者”),同时还负责当时的国内安全和集中营的工作。他曾设法将他与吐斯廉(Tuol Sleng)1万7千多人的死亡撇清关系。吐斯廉位于金边郊区,原是一所高中,后来官方将其重新命名为第21号安全监狱(S-21),现在成了博物馆。另外,红色高棉3号人物,前外交部长英沙里(Ieng Sary,1925—2013年)及其妻子英蒂迪(Ieng Khieu Thirith,1932—2015年)住在首都金边以南一所道路封闭的豪华别墅里,一直生活到2007年11月12日被捕。英蒂迪曾担任社会事务部部长职务,她还是波尔布特首任妻子的妹妹。她被带到法庭接受审判时,人们才发现她患了痴呆症,不适合出庭。她的丈夫于2009年12月16日被正式指控犯有种族灭绝罪,在候审期间暴毙狱中。

接受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审判的就只有上述这些人。怎么就这几个人呢?这是个复杂的问题,与各方互相勾结,对当事人采取姑息态度及考虑对其进行国际审判的可行性等因素有关。为什么就不能裁定红色高棉对柬埔寨人民犯有种族灭绝罪,而只是裁定它犯有反人类罪呢?这恰恰涉及到了种族灭绝的概念。 “种族灭绝”是一个新名词,具有特定的司法意义,是波兰律师拉斐尔·莱姆金(Raphael Lemkin, 1900—1959年)于1944年针对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分子对犹太人的大屠杀而提出来的概念,即有预谋、有计划地消灭具有鲜明的民族、文化、宗教等特点的同类人群。事实上,种族灭绝这个定义一直只适用于种族群体,例如,1915至1916年因宗教与种族原因对亚美尼亚基督徒的大屠杀最后被合理裁定为种族灭绝,而1793至1794年法国旺代省因文化与宗教原因对天主教徒的大规模杀戮却未被裁定为种族灭绝。定义很严格,逻辑也很严密,但同时限制性也很明显。为什么不考虑将对具有鲜明的社会、经济等特征的人群的消灭,或波尔布特对其不喜欢的“非共产主义者”的消灭也裁定为种族灭绝呢?

此外,对种族灭绝有异议的人也对“同类人群”的鉴别吹毛求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当国际社会通过上述种族灭绝的定义时,不是每个成员国都能做到实事求是。例如,前苏联利用​​这个定义否认1929至1933年人为饥荒造成乌克兰族人的大量死亡是种族灭绝。实际上,如果要特别严格地进行分类的话,这些乌克兰人并不在莱姆金所定义的种族灭绝范畴内。如此一来,柬埔寨的受害者以及那些同族的刽子手跟种族问题便扯不上什么关系,同时也不容易被认定为具有鲜明特点的文化或宗教群体。

11月16日,农谢和乔森潘被判犯有种族灭绝罪,不过,前者只被裁决为对柬埔寨的越南人及占族穆斯林犯有种族灭绝罪,而后者则被裁决为对柬埔寨的越南人(不包括占族人)犯有种族灭绝罪。这些固然都是将他们投入监狱的决定性因素,只不过这样一来,柬埔寨共产党人对其他非共产党人民所犯下的骇人听闻的「自我屠杀」则显得无足轻重,而我们都知道,波尔布特犯下的罪行才是名副其实的种族灭绝,这已经在各种书籍、电影、甚至那些恐怖的博物馆中有所记录。

不过还好,世界远比一个法庭宽广得多。长期以来,学者们已将“种族灭绝”的概念与种族归属分开,甚至打算将其区别于“隐性种族灭绝”这个概念,即在数年内通过残杀、监禁和酷刑逐步消灭某个人群。只有不站在学者的角度,而是完全从现实的角度出发时,人们才会觉得,中共现在对维吾尔人、法轮功以及全能神教会等其他团体的所作所为可以被定性为种族灭绝。当然,这样便加强、拓宽了“文化种族灭绝”这一重要概念。因此,如果国际法院顺着学术专家的思路,最终也能将波尔布特恶贯满盈的政权绳之以法。这一天会不会来临?如果这一天真的来临,那么我们最终将会看到,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中共——这个昨天大力支持红色高棉政权实施种族灭绝,今天仍继续犯著种族灭绝罪的政党。

[1]鲁道夫·拉梅尔(Rudolph J. Rummel,1932—2014年)生前曾执教于印第安纳大学、耶鲁大学和夏威夷大学,着有《中国的血腥世纪:从1900年来的种族灭绝和大屠杀》一书(New Brunswick, NJ: Transaction Publishers, 1994)。

来源:寒冬  /  马可·莱斯宾蒂(Marco Respin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