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当局将宗教信仰定为"犯罪"

18 / 10 / 2018
新疆当局将宗教信仰定为"犯罪"
敦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

新疆当局发布公告称穿戴蒙面罩袍或留大胡须的宗教信仰类似于“犯罪”,并要求“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近日,《寒冬》收到新疆当局发布的公告,该公告针对宗教信仰,将正常的宗教行为定为“犯罪”。

该公告中,被要求自首的“犯罪人员”有:用文件传输App”快牙”翻墙、下载”非法”宗教视频的,穿戴蒙面罩袍、留大胡须的,送孩子去地下讲经点学经的,等等。

该公告声称这些人如果投案自首会被从轻发落。但是许多人怀疑其真实性,认为这不过是中共当局抓捕穆斯林的又一种手段。

此前《寒冬》就曾报道过,喀什地区一位维族穆斯林收到朋友给的一张有宗教内容的视频卡,他主动上交警局”自首”后,被重判15年,整个过程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

敦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

一、以“快牙”等翻墙破网、下载存储、持有宗教类非法宣传品或者少量分裂国家、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及“伊吉拉特”音视频等非法宣传品,但未向他人传播的;

二、持有少量分裂国家、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及“伊吉拉特”音视频等非法宣传品,但仅在家庭成员之间传看、阅读,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三、受其他人煽动、蛊惑、胁迫或者受生活环境等因素影响穿戴蒙面罩袍、年轻人留大胡须,但没有抗拒管理、挑衅示威等行为的;

四、曾煽动、蛊惑、胁迫家属穿戴蒙面罩袍、年轻人留大胡须,经教育批评后改正的;

五、因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或者轻信谣言,对党委、政府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措施不满,曾有过激言论,但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六、不让自己的孩子上学,送孩子去地下讲经点非法学经,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

七、以宗教的名义干涉他人遗产分配、继承等破坏法律实施的;

八、变卖自己家的房屋、土地以及其他财产,准备出境搞“伊吉拉特”的;

九、以“阿热木”“阿拉力”,随意殴打、侮辱他人或者毁损他人财物的。

图文来源:寒冬 /  李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