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事务负责人:种族灭绝在21世纪仍然是一种现实威胁

14 / 09 / 2018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米歇尔·巴切莱特今天在人权理事会第39届会议上发言指出,种族灭绝事件总是令人震惊。但是,在这一事件发生前,总会出现明确的多重警告信号:即对一个群体的虐待模式、伤害意图、自上而下的指挥系统,以及最终残酷而可怕的结果。

巴切莱特是在纪念《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and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Genocide )70周年高级别小组讨论会上做出了以上表示。

《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于1948年12月9日在巴黎举行的联合国大会第3届会议上通过,是联合国主持下制定的第一个关于人权问题的国际公约, 1951年1月12日生效。《公约》确认,灭绝种族行为不论发生在平时或战时,都是国际法上的一种罪行,应对其加以防止并惩治。

种族灭绝这一令人憎恨的祸害在21世纪仍然是一种威胁和现实——人权高专巴切莱特

人权高专巴切莱特表示,种族灭绝这一“令人憎恨的祸害”在21世纪仍然是一种威胁和现实。就在两周前,我们便看到了这种残酷现实。安理会缅甸问题事实调查团发布了令人震惊的报告,军方领导的针对若开邦罗兴亚人的谋杀、强奸和袭击导致1万人死亡,无数人丧失亲人、致残、被强奸和遭受创伤,将近25万人被迫逃往孟加拉国。

巴切莱特表示,就罗兴亚人而言,警告信号比比皆是:一个从出生到死亡都受到压迫的民族,一支对不受任何人支配的军队,以及几十年来在不受惩罚的情况下系统性地、由国家主导的侵犯人权行为,包括任意剥夺国籍。

巴切莱特指出,70年过去了,我们必须评估最近针对罗兴亚人和雅兹迪人的行为的严重性——我们必须尽一切可能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她强调,问责至关重要——不仅因为它为受害者提供了正义,对肇事者进行了惩罚,同时还因为结束有罪不罚现象是结束种族灭绝的核心。《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明确规定的双重目标——预防和惩罚永远不能孤立地看待。惩罚是预防的关键,有罪不罚是种族灭绝的形成因素,而问责则是种族灭绝的劲敌。

巴切莱特表示,国家对起诉肇事者负有主要责任,但在国家不愿意或无法伸张正义的情况下,使用法院是完全恰当的。她欢迎国际刑事法院预审分庭上周做出的裁决,认为该法院对从缅甸驱逐罗兴亚人以及可能的其他罪行拥有管辖权。虽然该决定没有具体涉及种族灭绝罪,但它为追究所犯罪行提供了真正的希望。

巴切莱特表示,在《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通过70年后,我们所面临的挑战之一就是改进我们如何在现实世界和社交媒体上认识这些警告信号并采取行动,包括仇恨言论。她表示,最好的预防工具是《世界人权宣言》及其衍生的国际条约,因为它们确定了冲突的许多根源,也提供了现实世界的解决办法。在庆祝《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和《世界人权宣言》70周年之际,我们仍然必须捍卫这一更人道和更和平世界的伟大愿景。

图文来源:联合国网站